輸歐光伏產品配額分配原則已落定。內部人士指出,去年出口歐盟量多的企業將在配額分配中占優勢,英利、尚德、天合以及阿特斯受益最大。此外,就業內人士擔心的倒賣配額問題,機電商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凡有虛報或惡意延遲提供統計材料,擅自轉讓、倒賣或變相倒賣所分配的出口數量等情形出現,將削減或取消其本年度出口數量以及下一年度出口數量。
8月6日,中國與歐盟達成的光伏產品出口“價格承諾”協議開始實施。日前,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以下簡稱機電商會)發布了《對歐盟出口光伏電池產品價格承諾實施辦法》(下稱《辦法》),其中包含了光伏“配額”分配標準。
據機電商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機電商會是以“公平、合理、透明”、“誰應訴,誰受益;誰應訴多,誰受益多”為原則,確定當年企業的出口數量,制定分配方案,全體參與價格承諾的94家企業審議通過。“光伏業四巨頭”會否成為最大贏家?小企業何去何從?新一輪對國內光伏企業出口份額的分配,將影響到我國光伏業的整體格局。
“631”:大者贏
機電商會發布的《辦法》明確指出“將承諾協議規定的年度出口數量的60%份額按照企業對歐盟出口光伏電池組件占我國對歐出口光伏電池組件的份額進行分配。其中30%按照歐盟反傾銷調查期(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出口份額計算,10%按照2012年7月1日~2013年3月31日出口份額計算。”其余30%和10%分別分配給積極抗辯企業和小企業。
從《辦法》中能明顯看出,具體分配方案向以前對歐出口較多的企業,以及參加行業抗辯的企業傾斜。機電商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機電商會已經對參與價格承諾的光伏企業進行培訓,同時與企業共同研究執行價格承諾細則,包括對歐洲市場配額的分配。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認為,這種分配方式是多數企業溝通協商的結果,是企業間利益博弈的最后結局,企業必須接受。然而,通過相關細則可以看出,積極應訴、積極抗辯、積極承諾的光伏巨頭將會免于反傾銷關稅的制裁,未來在歐盟光伏市場中或能保住一定的市場份額。
英利、尚德、天合光能、阿特斯、晶澳等9家企業是此次的抗辯企業。一家光伏企業內部人士說,去年出口歐盟量多的企業將在配額分配中占據優勢,英利、尚德、天合以及阿特斯受益最大。
去年,英利光伏組件出貨量2.3吉瓦,出口歐盟量占總量的60%,成為行業老大;天合光能光伏組件出貨量1.8吉瓦,出口歐盟量占總量的25%;阿特斯出貨量1.55吉瓦,出口歐盟量占總量的40%。
英利公共關系總監梁田預測,公司將獲得對歐盟出口總量的10%的配額,但無論獲得多少配額,實際上對企業都是不利的,因為每瓦0.56歐元的承諾價格過高,中國企業失去了競爭優勢。
“倒賣配額”考驗執行部門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近日發表談話,在對歐委會接受中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解決方案表示歡迎的同時,希望中國光伏企業“珍惜談判成果”,“有效執行價格承諾協議,維護光伏產品良好的出口秩序”。
一家在美上市的光伏企業市場部負責人有些擔憂:“我們非常歡迎這樣的結果,但從執行角度看,辦法恐怕不夠細。比如我的配額用不完,多出來的部分怎么送回去?或者我賣得快,要繼續申請新配額,怎么申請?”
有業內人士擔憂,會不會出現企業倒賣配額以求“尋租”的情況?
機電商會相關負責人對此表示,凡虛報或惡意延遲提供統計材料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擅自轉讓、倒賣或變相倒賣所分配的出口數量,出口數量使用不完不及時退回的企業,將削減或取消其本年度出口數量以及下一年度出口數量。
責任編輯:陳虹